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在职农业硕士),保证研究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处负责审查全校拟毕业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学分及学位外语考试成绩。
二、培养单位负责审查本单位拟毕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除公共学位课)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培养方案最低学分要求),包括学位必修课学分、学位选修课学分及必修环节学分。培养单位须按学校相关培养工作要求组织安排所缺学分的课程(或必修环节)考核,并将课程补考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于3月23日前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统一补录成绩到研究生教务系统,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培养单位负责审查拟毕业研究生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考核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并做好存档工作。必修环节中的学术报告、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科研实践、专业外语、实践教学等要有原始记录、并存档。
四、学校将于3月26日前完成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延期毕业处理。
五、各培养单位须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本届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结果(201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统计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处。
学校要求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本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保证毕业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201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统计表
附件2 2018届毕业研究生课程补考成绩登记表
附件3 研究生授课教师补录成绩登记表